“三多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要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就必须用三多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来实现。具体是哪三多呢?

  第一,多种渠道发现科技成果;
  要实现高新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首先就必须要先发现科技成果,我们注重从以下渠道发现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转化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等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2)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研发产生的科技成果;(3)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计划专项项目;(4)获得国家、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行业协会和投资机构推荐的科技成果;(5)其他相关部门和企业推荐的成果等。
  第二,多种因素评价科技成果;
  发现成果是第一步,如果光发现,而没有科学的评价,发现的努力就会泡汤,所以我们应该从产业化视角来评价科技成果转化,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符合“科技北京”行动计划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明确发展重点;项目落地符合全市空间布局和规划、土地及能源资源要求,具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2)依托现有骨干企业或龙头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或者是成立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实体,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以企业为主体;(3)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资金投入能力,或者是科技成果的成熟度较高、具有比较明确的市场前景,能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4)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定位清晰,产业化实施步骤明确,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等。
  第三,多种途径培育科技成果。
  最后一个,更是比较重要的,我们在发现、评价的同时,更高培育科技成果,要做到:
(1)对于成果转化期的科技成果,推动以研发团队和相关企业共同牵头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开展中试。(2)对于市场导入期的项目,推动以骨干企业为主体牵头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实体,或者由组织管理优势、资金投入优势和市场运营优势较强的企业承接科技成果。(3)对于落地转化意向明确的成熟项目,积极协调资金、土地、厂房、政策等要素进入,加强协调服务,发挥“临门一脚”的作用,促使其尽快落地。(4)在同一个领域内,引导多家企业、投资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合作,组成多个科技成果转化实体,积极探索可以快速、大量承接科技成果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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