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对于企业自主研发取得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要审查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
第二 、对于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的方式获得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要审查取得的上述知识产权是否真实、目前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是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变更,提供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第三 、对于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的佐证材料,要审查取得的上述知识产权是否真实、目前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同时,提供的经过公证的权利转移协议是否真实。
第四 、对于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的独占许可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要审查被许可的权利是否真实、是否在有效内。如被许可的权利属于在中国获得授权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要审查其是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备案,是否提供了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对属于在中国境外授权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及软件著作权和植物新品种,要审查是否提供了经过公证的全球独占许可协议。
国家相关权威机构的查询地址:
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检验专利的真实性。
对于软件企业的软件著作权,请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检验真伪。
对于植物新品种,请到国家农业部网站(http://www.cnpvp.cn/gazette/gazettequery.aspx)、国家林业局网站(http://www.cnpvp.net),检验真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