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非法的机构,打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心或者其他政府机关的名义,在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后,向企业收取费用(包括公告费和工本费),在此,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心特向各企业提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后,不会缴纳任何费用。特此声明。
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心
2010年04月29日




